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公司26%股权 |
| **** |
| ******服务中心 |
| 26% |
| 2.6624万元(人民币) |
| 40工作日 |
| 2026-09-28 |
| 网络竞价 |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艾智诺审[2025]0108-3号《审计报告》、鲁艾智诺审[2025]0108-4号《审计报告》及鲁泽正评报字【2025】第1103-00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