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299/202609-00001 | ||
| 行政许可 | ||
| ****分局 | ||
| 2026-09-21 08:46 | ||
| 《******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2026-09-21 | ||
| 《******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水环境(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2-****231 ****059
地址:**省**市**县谷阳路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三星大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150万元,建设1****实验室、1间高温室、1间仪器室、1间天平室等,建筑面积约60m2,主要承担企业自产农药制剂检测和农药制剂加工小试工作,保障企业合规生产、助力产品登记及市场拓展。全年计划开展原药与成品有效含量、成品悬浮率检测各1200次,pH 值检测1200次,成品粒径检测1200次,水分检测3900次;同步组织农药制剂加工小试共计4500次。项目于2026年5月14****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理化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农药制剂加工小试过程中预混合、粉碎、低温干燥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整体产尘量极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活性炭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地面拖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器皿第一遍清洗废水和实验废液作为危废处置,器皿第二遍、第三遍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依托现有30m2一般固废贮存间,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依托现有20m2危废暂存间,器皿第一遍清洗废水、实验试剂、实验废样、废弃实验用品、废活性炭收集后,规范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防渗层出现破损导致污染物泄漏引发地下水、土壤污染。严格采取防渗措施,及时发现泄漏源,定期检查各构筑物池体的“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置泄漏源。依托现有750m3事故应急池、100m3初期雨水池,满足事故废水贮存收容要求。配置环境风险应急物资,编制并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和**市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