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华联****公司等8户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元) |
债权总额(元) |
抵押物简况 |
保证人名称 |
| 1 |
**华联****公司 |
26,000,000.00 |
29,915,330.82 |
****中心****公司名下位于**太**路279-301号第五层商业房地产,房产建筑面积2788.94平方米,目前共有3轮查封,****法院于2018年7月10日首封。 |
****集团有限公司、王华 |
| 2 |
华君****公司 |
178,489,418.71 |
202,184,651.72 |
****经济开发区华城路316号,房屋建筑面积40562.7平方米,土地面积71050.5平方米;****开发区华城路316号,房屋建筑面积12020.83平方米,土地面积56341平方米;动产设备抵押。目前华君地产抵押物已拍卖处置待分配。 |
****公司、常****公司、华君电力****公司、华仁****公司、****公司、****公司、孟广宝、吴继伟 |
| 3 |
**市****公司 |
13,500,000.00 |
16,835,013.03 |
杨勇,杨洪兰:位****中心一期3号楼2801室德住宅,面积156.16平方米,最高额抵押311万元。目前该抵押物已拍卖处置待分配。 |
杨勇,杨洪兰 |
| **市****公司:****工业园区淮河**、人民路东的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12468平方米,建筑面积6331.2平方米,最高额抵押1152万元。目前该抵押物涉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处置。 |
|||||
| 4 |
**新****公司 |
142,328,901.27 |
196,776,507.07 |
无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张浩荣 |
| 5 |
**西姆莱斯石****公司 |
353,370,112.98 |
361,624,008.91 |
对****公司(PDVSA)的账面应收款139,609,021.04元。 |
朴**、董艳萍 |
| 6 |
**西姆莱斯石****公司(股权) |
|
|
中国****公司持有对**西姆莱斯石****公司1.647%的股权。 |
|
| 7 |
****公司 |
247,972,356.64 |
537,537,516.28 |
抵押物为位于**省**市**市**街道宜北路东侧****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为****公司,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土地登记面积51180平方米。 |
**新****公司、****公司、******公司、单晓昌、吴淑华 |
| 8 |
****公司 |
52,000,000.00 |
162,818,866.78 |
无 |
****公司、****公司、单晓昌 |
截止2026年8月31日,上述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1,013,660,789.60元,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1,507,691,894.61元,具体情****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凡先前参与****(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卢女生、徐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25-****1345、025-****1361、025-****1342、025-****1348
传真:025-****1307
通讯地址:**市**区太**路450****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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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