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肇****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容工程项目预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肇****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容工程项目预算审核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地点:**高新区古塘北路13号
5.工程概况:
肇****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容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对肇****处理厂首期工程(5万吨/天)进行提标改造(现有设施新增设备与改造,厂区配套设施等),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准Ⅳ类”排放标准。
(2)对肇****处理厂进行扩容,设计规模5万吨/天(**改良A2O池、二沉池、污泥井、中间水池及提升泵房、加碳高效沉淀池、高速纤维过滤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等,改造出水计量井、污泥脱水间、污泥调理池等),并配套建设厂内管线,扩容用地为厂内预留用地。
6.项目期限: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2)资料收齐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等相关工作。
7.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服务为:肇****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容工程项目预算审核服务项目,具体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预算,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格式进行审核,并提供预算审核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全套电子文档。
8.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49800.16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捌佰元壹角陆分;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4339.77元(不含税),大写:肆拾贰万肆仟叁佰叁拾玖元柒角柒分。
(1****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2)以不含税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只填报一个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浮率计算公式为:下浮率=(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报价)/不含税最高限价*100%,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或等于50.00%(≥50.00%)。下浮率低于50.00%(<50.00%)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造价咨询机构在了解项目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填报让利幅度,根据预算审核标准费用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
(3)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投标下浮率为价格评分依据,若填报的不含税报价金额,与按投标下浮率计算得出的理论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如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不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4)本项目报价中必须包括预算审核报告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5****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9.结算方式(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含税中标金额的3%,****银行保函、工****银行转账等招标人认可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中标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中标人发生合同约定违约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金、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仍需补足差额。中标人完成全部造价咨询服务、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且无违约事项,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3年没有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不良记录或被取消资格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查询页面截图或提供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经营风险-行政处罚,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4.投标人须已在**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登记注册备案,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系统的登记注册备案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日下午5:30(**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9日下午3:00(**时间);标书代写
3.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3.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西**路12号****管理部****中心),陆先生,0758-****623。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标书代写(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4.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标书代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集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书面疑问函件电子版(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联系方式)****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纸质函件同步按招标公告载明地址递交或邮寄,以招标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标书代写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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