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委员会评审,确定****2026年零售终端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29.5150 | 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9.5050 | 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8日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区田大南路99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4-****9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7****广场A座15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2****1880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