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正通药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通化-柳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03;通讯地址:****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迎宾路99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桓宇****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县迎宾路99号,现有锅炉房内,项目不新增占地。中心坐标:E125°44′59.883″,N42°17′51.250″。拟拆除1台10t/h兰炭锅炉;拟将1台10t/h兰炭锅炉改造为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备用热源,不新增建筑物,不涉及管网敷设工程内容。本项目为过渡性供热方案,待区域集中供热恢复运行并覆盖本项目后,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全面接入集中供热。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本项目锅炉房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全部用于浇渣,不外排。

2、本项目改造1台10t/h燃生物质锅炉,年燃生物质颗粒量1002t,锅炉烟气经除尘等措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经45m高烟囱排放。除尘灰、灰渣在锅炉房内密闭袋装暂存,锅炉房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要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除尘灰、灰渣仓内密闭袋装暂存,作为肥料外送;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 初审:董慧 复审:王春庆 终审:韩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