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1
二、合同名称:**博物馆馆藏陶瓷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博物馆馆藏陶瓷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中心路2号
联系方式:041****308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永翔北路航空材料园A区628号楼二层203B室
联系方式:135****97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博物馆馆藏陶瓷类文物保护修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一)修复原则 1、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保护修复应以不改变文物原状为根本前提,全面保存和延续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信息与价值。 2、最小干预原则:以最小干预达到最佳保护效果为目的,避免过度修复,为再次保护处理留有再处理空间。 3、可再处理原则:所有修复材料应具备良好的可逆性,使用材料不得对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修复后应保留再次处理的可能性。 4、可识别与整体协调相结合原则:修复部分应具备可识别性,但不应影响文物的整体展示效果,在展陈距离内不应明显区分。 5、保证文物真实性原则:保护修复工作过程中,不得伪造、臆造文物缺失的部位,补配部分应以科学依据为基础,严禁凭主观想象随意改变文物造型。 6、科学与预防结合原则:在保护技术手段上要代表先进的科学技术,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确保文物保护的科学性和持久性,同时将保护与预防性保护相结合。 (二)适用的技术标准与规范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下(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 4、《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制要求》(WWT 0128—2025) 5、《陶质彩绘文物保护修复档案记录规范》(WWT 0023—2010) 6、《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 陶质文物》(WWT 0056—2014) 7、《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 瓷器类文物》(WWT 0057—2014) 8、《陶质文物彩绘保护修复技术要求》(GBT 30239—2013) 9、《馆藏文物登录规范》(WWT 0017—2013) 10、《文物藏品档案规范》(WWT 0020—2008) 11、《馆藏文物病害描述及图示基础要素》(GBT 44208—2024) 12、《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GBT 30238—2013) 13、国家及文物行业其他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修复场地与能力设备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符合文物保护修复工作需要的修复能力与修复设备。 2、修复****博物馆或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开展。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8,900.00元
合同金额:448,9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8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