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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根据关于印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第五条第(二)项:“对****(二次改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项目名称:****(二次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省**市高埗镇冼沙万福路4号1号楼
建设内容:****(二次改扩建)项目位于**省**市高埗镇冼沙万福路4号1号楼,****中心位置为:东经113°44'48.361",北纬23°5′54.859″)。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占地面积为8195.8m2,建筑面积为8000m2。项目主要从事围裙、隔热手套、餐垫、硅胶隔热手套和硅胶煲垫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围裙8万件、隔热手套200万件、餐垫8万件、硅胶隔热手套60万件、硅胶煲垫96万片/年。
竣工日期:2026年9月28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9月28日-2027年2月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余明世
联系方式:139****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