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化转型建设项目
补遗公告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数智化转型建设项目”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开标一览表”—“(一)报价表”调整为:标书代写
(一)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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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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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税率及对应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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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增值税税率 |
分项含税报价(元)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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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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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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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含税)(元) |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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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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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内容所需人员、设备采购辅材、运输安装调试、软件开发、现场实施、检测检验、培训、资料编制、等保三级建设及年度测评、一年运维服务、流量服务费、地图API使用费、税费、保险、安全文明施工、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系统填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请与本表所填“投标报价(含税)”保持一致。投标人报价系统“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盖章版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标书代写
3.投标人须按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匹配的增值税税率报价,不考虑调整税率或优惠税率。若遇国家税率调整或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则合同结算金额以中标金额不含税报价为基础,按届时执行的税率或政策计算含税价格。
4.小数点位数不作实质性要求。
5.投标报价(含税)=分项含税报价之和。
6.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请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填报价格所含税点,一经报价,不得更改。投标人若报不同税率,须明确不同税率对应的价格,不含税价格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公式“不含税报价=含税报价/(1+税率)”自行计算,无需投标人报价。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二、招标文件中与之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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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