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2026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至三标段)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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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2026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至三标段)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如有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更正内容

1、统一修改招标文件两处评标推荐表述:

①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句“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更正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人须知3.9.1**句“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更正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原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1【评标办法】中“确定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招标文件全文同类描述的“前3名”统一更正为确定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3、删除(二)投标函附录序号11“保修期”整条内容(原内容: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投标函附录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3资金支付进度约定调整:原文:本工程付款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实际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以实际完成工程计量计量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50%;交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备后,付至合同价款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缺陷修复合格后按财政规定无息返还。

更正为:本工程付款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实际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工程全部完工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最高付至合同价款80%;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缺陷修复合格后按财政规定无息返还。

二、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作废。现开标时间顺延为:2026年10月15日 09时15分。标书代写

三、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原有补遗文件(如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查阅本更正,本更正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3、投标人须认真研读本次更正内容,按照更新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未及时查看公告、下载新版招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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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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