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征集人)的******公司供水范围内市政工程(施工类协作单位)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公司供水范围内市政工程(施工类协作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
2.1.2服务期限:项目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1.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验收 标准。
2.2工作内容:
2.2.1******公司供水范围内给水设施的**和改建、抢维修及生产维修工程的设施安装及土建附属施工等。
2.3 征集范围
2.3.1 参与征集的单位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6)项目经理、五大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及参保证明,近六个月(2026年3月~2026年8月);
(7)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或单位成员证明复印件;
(8)近三年财务报表(2023、2024、2025);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给水排水类市政工程业绩(提供近三年至少三项业绩);
(11)主要施工设备明细表等;
(12)“**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核实企业信用信息无异常证明。
(13)需提供如下承诺:2024年-2026年8月,无安全事故;无虚假上报工程计量及结算事件;无行贿受贿串通参加工程采购事件;无服务工作被投诉确认主观恶意、不作为事件;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被投诉举报事件。****公司已掌握的相关材料如核实出虚假承诺直接废标处理。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3.2合同价格形式(只适用于本框架协议内,另外签定的协议另行约定)
1、发包人收取第三方工程款在5万元(含)以下的,结算价=(发包人收取款-发包人甲供材费-税金(税金税率为9%))*40%,其中发包人甲供材不包含计量器具(不收取费用)。
2、发包人承担计量器具与计量器具安装费的,计量器具安装费结算价=(发包人承担的计量器具安装费-税金(税金税率为9%))*40%。
3、其他工程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计取。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工程最终结算价为工程审核价的85%(由承包人支付的赔补偿费用或有单独认价的费用作为独立费不用下浮)
2.3.3 付款方式:按照各工程完成工程结算时间(以工程结算表时间为准)的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付款节点为中秋、春节。付款工程必须为已完成结算并在征集人财务部完成成本录入的工程。另外签订合同的另行约定。
3.征集单位的要求
3.1 参与征集的单位需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 参与征集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4.1、征集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次征集。如在征集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参与,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4.2、参与征集单位整个征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征集人将立即中止征集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3、参与征集单位符合征集人条件后,签订相关框架协议,并需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 。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参与单位针对本次征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盖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参与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4、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近六个月参保证明(2026年3月~2026年8月)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
本次公开征集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公司(海连东路69号,211室)报名。
6.1有效投标单位≤10家的,评审分数≥80分的合格单位直接确定为入围单位;
6.2有效投标单位≥11 家的,按评审排序取前 10 名且评审分数≥80分的合格单位作为入围单位。
7. 截止时间和征集文件接收地点标书代写
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征集文件接收地点:******公司(海连东路69号,211室)
征集人:******公司
地址:**市**区
联系人:窦工
联系电话:0518-****0746
时间: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