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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 我部对遴选车辆维修配件定点供应企业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车辆维修配件定点供应企业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9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因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共有8家供应商报名,2家供应商按时到达现场参与投标。根据招标文件中20.4条款的处理规定“投标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之规定实施。而后评审方法改为“21.2(3)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将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进行组织。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审查了2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兴****公司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不满足招标文件180天的要求;技术要求中“★”号技术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由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项目废标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2313 邮 箱:****@qq.com 地 址:**省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