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甘肃-定西-安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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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2 10: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2-****841 0932-****762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9号 ****环境局

邮 编:74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市**区****中心建设项目

**市**区**镇响河沟

****

**创新****公司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位置位于**市**区**镇响河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规模60t/d****中心1座;**日转运规模350t/d的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年处理规模9.5万t/a****中心1座;**总库容14.3万m3****填埋场1座(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库容3.4万m3、建筑垃圾填埋库区库容10.9万m3),设计服务年限10年;**处理规模50t/d****中心1座;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含10kV外线工程、厂区光伏组件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17900.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8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运****中心及转运站产生的废气(颗粒物、NH、HS、臭气浓度)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化学洗涤+生物滤池”系统处理,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NH、HS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中心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上料与给料、骨料装卸粉尘采取喷淋降尘,水泥仓粉尘由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封闭搅拌楼内配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构筑物密闭微负压收集+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NH、HS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填埋场通过洒水抑尘、降低卸料高差、临时堆场采取半封闭等措施控制扬尘,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H、HS及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填埋场甲烷排放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中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水、机械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喷淋废水、生活垃圾渗滤液、车间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处理站(处理规模50t/d,采用“原水调节池+一级预处理+两级DTRO碟管式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喷洒、填埋区降尘及绿化浇灌,不外排。填埋场渗滤液经库底导排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1000m3调节池,****处理站集中处理。回用水质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限值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表1中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限值。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输送机、破碎机、压缩机、风机、水泵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中心****中心分选的可回收物进行外售**利用,****中心产生的大件垃圾、废包装等外运焚烧处置;分拣产生的筛下物(渣土、有机****填埋场填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作为原料回用于基料搅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弃反渗透膜片由厂家回收。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设置1座20m2的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废机油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生活****中心与转运站处理。

(五)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cm/s;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库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cm/s。填埋库区采用1.5mm HDPE膜+GCL防水毯复合防渗结构。厂区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

(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填埋库区及渗滤液调节池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渗设计和施工;定期检测防渗层系统完整性,发现渗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设1000m3渗滤液调节池及780m3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项目按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与地方应急预案的衔接。

(七)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填埋场进行表土剥离并暂存,设置截洪沟防止水土流失;运营期填埋库区周围设立10m宽绿化带,进场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服务期满后按规范进行封场覆盖及生态恢复(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植被层),种植浅根植物进行绿化。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2

**年产50万吨钙基新材料深加工项目

**市**工业集中区(盐井镇)园十路13号

钙基新****公司

****大学高新技术****公司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位置位于**省**市**工业集中区(盐井镇)园十路13号,规划用地面积34213.71m2(约51.32亩)。****中心1栋(3045.68m2)、生产车间1座(7058.99m2)、库房1座(5925.83m2)、生产和生活辅助用房1座(1646.28m2),购置安装破碎机、球磨机、分级机、输送机、提升机等设备,建设钙基材料(高钙石颗粒)、超细重质碳酸钙、纳米轻质碳酸钙3条自动化生产线,年产高钙石颗粒、超细重质碳酸钙、纳米轻质碳酸钙等钙基新材料50万吨。项目总投资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4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减少扬尘污染;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高钙石生产线颗粒破碎、筛分工序,超细重质碳酸钙生产线球磨、筛分、包装工序及纳米轻质碳酸钙生产线氢氧化钙破碎、筛分、消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均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氢氧化钙消化器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石灰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纳米轻质碳酸钙生产线碳化尾气经SCR脱硝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热风炉烘干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气流粉碎、筛分、解聚、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上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汞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100mg/m3、NOX≤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1mg/m3)同时满足石灰窑工业企业绩效A级标准(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50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水、机械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营期,项目间接冷却水设冷却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窑气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多级沉淀池处理,增浓清液、压滤滤液采用多级沉淀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标准限值。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辆限速、设置绿化带及隔离带等措施,东、南、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距道路20m内)可达到4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磁选杂质、废旧除尘布袋、废皮带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氢氧化钙分离、球磨固废及石灰竖窑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石灰竖窑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作为水泥添加剂外售周边水泥加工企业;废****回收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机油、化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

(五)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项目配套设置事故应急池、防渗、泄漏收集等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园区应急联动体系。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六)落实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 0.012(吨标煤/吨产品),项目能耗强度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单位产品碳排放0.107(吨CO2/吨产品),碳排放强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碳排放控制管理相关规定。项目要按照源头、过程、末端管理全覆盖和绿色发展的原则,确保项目的装备水平、工艺水平、能源清洁水平、污染治理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理水平等指标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建成运行后,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主要污染物NOX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项目NOX总量控制指标为1.788t/a,替代削减来源于漳****公司2#水泥窑烟气NOX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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