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项目【继承公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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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继承公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委托的继承、受遗赠等公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2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不动产继承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且社会诚信度的缺失,造成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压力和潜在风险不断增加,公证介入不动产继承可化解和降低登记风险,******厅、****司法厅于2022年7月7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262号文件)的要求。****具备专业法律团队,公证员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高效处理疑难继承案件。****已多年提供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中心工作对接顺畅,熟悉不动产登记流程。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模式可减轻群众负担,由财政承担服务成本,符合**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动产公证必须由属地公证机构办理,****为**市唯一经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本项目仅能由****承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一致认为本次****公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采购,具有唯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镇根思中路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229109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卫峰

联系地址:**市**东路6号

联系电话:189****7777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赵青华

联系地址:**市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523-****857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科政路39号

联系电话:0523-****3388

六、附件(见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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