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行政中心餐厅食材配送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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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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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0: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玉娇
项目联系电话 0513-****069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中心A座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3-****1234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玉娇

项目概况

****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网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10-15 09:00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940.000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采购包4:180.000000万元;采购包5:65.000000万元;采购包6:110.000000万元;采购包7:60.000000万元;采购包8:110.000000万元;采购包9: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0:7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米、面、食用油(非转基因)类有效优惠率≥10%; 采购包2:禽蛋类有效优惠率≥5% ; 采购包3:禽类有效优惠率≥12%; 采购包4:猪肉类有效优惠率≥15%; 采购包5:牛羊肉类有效优惠率≥10%; 采购包6:蔬菜类有效优惠率≥25%; 采购包7:卤菜类有效优惠率≥10%; 采购包8:水产品、海产品类有效优惠率≥10%; 采购包9:冻品类有效优惠率≥25%; 采购包10:调味品、干货类有效优惠率≥12%; 采购包11:豆制品类有效优惠率≥10%; 采购包12:水果类有效优惠率≥25%; 备注: 1.各品类报价优惠率必须≥以上有效报价优惠率,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各采购包类别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并可兼中多个采购包。

采购需求:

详见征集文件,请仔细研究。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范围:****。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管理局备案,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2: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3: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养殖基地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4: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养殖基地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5: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养殖基地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6: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基地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7: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8: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9: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管理局备案,须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3)供应商须自有冷库,冷库不小于100立方米,提供彩色图片,须注明冷库地址。供应商须自有冷链车至少一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公司名称登记的车辆)的彩色图片资料。(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10: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管理局备案,须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11: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采购包12:

(1)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日常经营场****加工场所等,自有的场所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标明面积;租赁的场所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实地场所照片及日常经营照片。(评审结束、入围候选名单公示前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2,若发现与提供照片不符,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同时作虚假应标处理)

(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10-15 09:00 (**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cn/;

(2)投标人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A座一楼

联系人:吴晓斌

联系电话:0513-****1234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丁玉娇

联系电话:0513-****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娇

电话:0513-****0696



附件: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征集文件.doc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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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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