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建设采购结果公示(2026-JCKRMX-G4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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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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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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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对阳光房建设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光房建设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4680.00 (元) ;
第二名:**盛华****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4800.00 (元) ;
第三名:**山****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4920.00 (元)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44680.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6.提出质疑的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7513/05912-****515
地 址:**省 **市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153****6464 /059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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