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金星北路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省**县****学校厂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13300元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4.售后服务4.1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进行维护。 4.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须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 4.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5.其他要求本项目所有家具长宽高误差控制在50mm,超出误差的产品视为无效参数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第一次: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97%货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二次:在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3%。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坡支行(****:180********016439) 3.预付款保函: 否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过程中存在疑问的,甲方有权在验收时随机抽取货物样本,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板材甲醛释放量、海绵密度、涂层硬度等。首次检测费用由甲方垫付,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全部责任。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组织方式: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2.履约验收程序: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3.履约验收时间: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过程中存在疑问的,甲方有权在验收时随机抽取货物样本,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板材甲醛释放量、海绵密度、涂层硬度等。首次检测费用由甲方垫付,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全部责任。 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7.履约验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及更换产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限期整改。若乙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因甲方原因逾期未组织验收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视为货物已验收合格。货物是否合格仍需依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检验。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合同产品的数量、规格、尺寸、款式提出合理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的,双方应协商确定增加金额并由甲方补足;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应从合同总价中相应扣减。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派出或聘请的工作人员相关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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