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福康小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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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6-09-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小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邮编:731400
联系电话:0930-****117
传 真:0930-****1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小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县那勒寺镇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小学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那勒寺镇。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宿舍及食堂、锅炉房(2台1.4MW燃气锅炉(一备一用))、主席台、门卫室、水泵房及柴发机房等,同时建设室外附属工程。总投资46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6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间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二)施工期要严格落实建设工地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围挡、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冲洗、物料遮盖等抑尘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限值要求。

(三) 优化产噪设备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和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处理器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锅炉使用天然气属清洁燃料,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全预混燃烧器器)后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污水和锅炉排水。餐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前期拉运****处理厂,待****处理厂建成运营后经那勒寺镇污水管网排放至果园镇污水处理。

(三)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 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厨余垃圾、废油脂和废油脂定期交由厨余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五)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项设施及应急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日常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运行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生态环境局**分局。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五、请**县生态****执法队按相关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 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必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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