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审〔2026〕84号
****关于寒溪河干流整治工程(梅塘水板湖**至江子埔**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重新报送寒溪河干流整治工程(梅塘水板湖**至江子埔**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治函〔2025〕4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梅塘水防洪治涝能力,有效提高河段堤防达标率,保 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寒溪河干流整治工程(梅塘水板湖**至江子埔**段)。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大朗镇、常平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整治河段起点位于板湖河汇合口,终点为江子埔**。整治河道总长5.08km,其中达标建设长度3.41km,仅清淤清障长度1.67km,具体为:对板湖河汇合口~**水汇合口段河道两岸进行拓宽和清淤疏浚,长2.12km;对**水汇合口~沙步桥段1.29km达标加固和清淤;对沙步桥~江子埔**段1.67km清淤清障;同时拆除重建沙塘围桥。项目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796.09万元,其中:工程**费11496.37万元,独立费1290.73万元,预备费639.36万元,征地拆迁费(含管线迁移)15567.11万元,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专项投资336.04万元,建设期利息1466.48万元。项目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财政承担29393.39万元,大朗镇承担1402.7万元。
五、****治理中心作为项目单位,****集团****公司作为集中建设管理单位。
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批复相关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2026〕23号)、《**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纪要》(〔2026〕9号)、《关于商请出具寒溪河干流整治工程(梅塘水板湖**至江子埔**段)用地、规划支持性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复〔2026〕2014号)。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办理有关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落实各项开工条件,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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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局、****运输局、****建设局、市审计局、****管理局,****政府、****政府,****集团、**供电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无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 二、其他主要包括:可行性报告编制费、招标业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经济技术咨询费、代建管理费、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保险费、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通讯管线专项、供电管线专项、燃气管线专项、给水管线专项、林地专项等。其他费用中的内容如不属****委员会令(第16号)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可不纳入工程招标范围,请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请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工程招标实施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