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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巴城镇大渔塘、新师姑泾等河道护岸工程项目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53号)及《****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水规〔2021〕8 号)的规定和要求,****于2026年9月17日通过会议形式主持召开了巴城镇大渔塘、新师姑泾等河道护岸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主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符合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水土保持公示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