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润江矿业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38号,邮编:514300
联系电话:075****8519
传 真:075****85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县润江矿业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汤西镇新岭村佐岭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县汤西镇新岭村佐岭,地理坐标(东经116度6分38.894秒,北纬23度44分31.316秒);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21.56万元,资金企业自筹;**新增**面积72800m2,排土场35500m2,露天开采建筑用凝灰岩,年开采规模30万立方米;生产工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装车;残坡积层、全风化凝灰岩部分外运制砖,中风化凝灰岩部分外运、部分用于采坑回填。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产污及环保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