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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按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核公示、学校审批,现将认**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工作部****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文渊楼120办公室):0825-****691
附件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果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