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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项目于2026年2月开始施工建设,2026年5月底部分投入运行,我单位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4日委托****对厂界废气、生活污水、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目前《****年回收、贮存、销售1万吨废铅酸蓄电池、2万吨废锂电池及年拆解3万辆报废电动自行车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回收、贮存、销售1万吨废铅酸蓄电池、2万吨废锂电池及年拆解3万辆报废电动自行车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市暨南街道新联合村
三、公示内容: 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6.9.28-2026.****.29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六、验收监测单位:**** 电话:136****2774
七:验收编制单位:****
联系人:曹龙
联系电话:151****6061
通讯地址:**市暨南街道新联合村
邮编:3118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予以公示
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回收、贮存、销售1万吨废铅酸蓄电池、2万吨废锂电池及年拆解3万辆报废电动自行车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