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山西-长治-潞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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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6-09-28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08窗口


项目名称: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区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区、**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提升,改造总长度约9168m;缓冲带植被修复,修复植被范围约205公顷;田边生境修复、滩涂地修复、水生态修复等。

项目建设总投资15240.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0.92%。

2025年2月27日,****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发〔2025〕11号),项目代码:****。

2025年3月28日,****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环漳泽湖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审发〔2025〕20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清淤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分段施工,严禁全线扰动;严格划定施工边界,优先利用既有硬化场地布设堆料场,物料远离水体堆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做好表土剥离、防护堆存,用于后期绿化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回填表土,选用乡土物种实施生态恢复。

运营期应落实水生态修复、动植物保护及水岸水系保护措施,构建生态净化体系削减入湖污染;加强对湿地水质、动植物的巡查、检查及保护工作,适时补水、补种,优先选用乡土物种;合理调蓄水量,保障生态用水;加强宣传教育,控制旅游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道路抑尘等,不得外排;淤泥晾晒场余水经处理后用于缓冲带绿化浇水或施工便道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做好防雨覆盖,削减降雨面源污染;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清洗车辆、堆放物料,优化施工时序,避免雨季开挖,减少施工对水体的扰动影响;各淤泥晾晒场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公园现有公厕设施;建立湿地水域水质监测系统和安全预警系统;定期打捞、清理水体漂浮物;加强管理,水域附近竖立标示牌,禁止乱扔垃圾、禁止污水等排入水体。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运输管控,合理限定运输时段,散装物料采用密闭运输,减少物料遗撒,出场车辆进行冲洗。选用符合现行国标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设备台账,定期检修保养。落实堆场苫盖、湿式作业、道路洒水抑尘等扬尘防控措施;底泥清淤避开候鸟迁徙及高温时段,晾晒场应远离居民区,做好底泥防雨覆盖、除臭措施,减轻恶臭影响。

(四)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回用于基础回填、地形整理等,清淤污泥在指定晾晒场干化后回用于周边缓冲带绿化等,清表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湖面定期清理的漂浮物,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施,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运输线路应尽量远离人员密集活动处等敏感点,车辆经过时低速、禁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及候鸟迁徙期施工。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做好晾晒场雨天溢流防范措施,配备防雨膜、沙袋及应急蓄存设施,及时覆盖。加强施工机械漏油管控,水上作业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油污收集设备,发生泄漏立即处置并上报。编制施工期环境应急预案,现场公示应急电话;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与定期维护,保障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8日在i**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6年3月25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淹村、峪里村、小南村、泽头村、交漳村、张祖村等村庄张贴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6年4月2日和2026年4月7日出版的报纸《**日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6年6月25日,通过i**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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