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9-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祁国用(2015)第GJ127****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宗地面积10723.4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用地单位拟对现有厂区实施升级改造,原规划设计条件已不满足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该公司于2026年9******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厅关于印发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5〕3号)、《****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该宗地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主要指标如下:
一、地块情况
1.地块名称: 2014-26号地块。
2.用地位置: ****社区。
3.用途分类(兼容性规定): 工业用地。
4.用地面积(㎡)、允许建设范围面积(㎡): 10723.43㎡。
二、管控要求
1.容积率: 不小于1.0。
2.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系数不小于40%。
3.建筑高度(m): 地上限高45米,地下限深6米。
4.建筑退让: 建筑退西侧道路绿线9米,退南侧绿线3米。
5.绿地率(%):不大于20%。
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四、市政基础设施要求:无。
五、交通、停车泊位要求
厂区机动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办公区泊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自行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注意配足大型运输车位。
六、地下空间要求:无。
七、城市设计、风貌管控要求
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
八、其他事项
本规划设计条件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若已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本条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有效期与该合同一致。
九、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