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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28
| 项目名称 | 义****开发区****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青城路(吉兴路-吉景路)、支十四路延伸段(吉兴路-吉景路)市政配套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赤岸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19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楼辉腾 |
| 联系人 | 段婧 | 联系电话 | 183****8200 |
| 项目投资(万元) | 7458.21 | 环保投资(万元) | 372.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青城路延伸段西起吉兴路交叉口,**吉景路交叉口,全长 420 米,规划道路宽度为 32 米,双向 6 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40 km/h,支 14 路延伸段道路西与现状支 14 路接顺,**吉景路交叉口,全长 470 米,规划道路宽度为 18 米,双向 2 车道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20km/h。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按要求设施施工围挡、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方式,实现施工场地扬尘防治达到“十达标、“7个百分百“要求”””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废弃土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规范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建立临时隔声屏,减少噪声污染。2.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采取临时围挡措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 ||
| 承诺:**** 楼辉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楼辉腾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7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