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动力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青城路(吉兴路-吉景路)、支十四路延伸段(吉兴路-吉景路)市政配套工程

审批
浙江-金华-义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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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8

项目名称 义****开发区****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青城路(吉兴路-吉景路)、支十四路延伸段(吉兴路-吉景路)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赤岸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9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楼辉腾
联系人 段婧 联系电话 183****8200
项目投资(万元) 7458.21 环保投资(万元) 372.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青城路延伸段西起吉兴路交叉口,**吉景路交叉口,全长 420 米,规划道路宽度为 32 米,双向 6 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 40 km/h,支 14 路延伸段道路西与现状支 14 路接顺,**吉景路交叉口,全长 470 米,规划道路宽度为 18 米,双向 2 车道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20km/h。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按要求设施施工围挡、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方式,实现施工场地扬尘防治达到“十达标、“7个百分百“要求”””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废弃土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规范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建立临时隔声屏,减少噪声污染。2.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采取临时围挡措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承诺:**** 楼辉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楼辉腾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73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