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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28日我局受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1-****325
通信地址:**市赵场街道****路东段109号
邮 编:6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 1 | 长**年产 100 吨银浆项目 | **市长****镇经开区 B 区****园区标准化厂 房 3#楼 | **** | **永麟****公司 | 2026年9月28日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