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双减”等政策文件精神,落实体育、****俱乐部****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美育浸润”教育理念,充分****俱乐部、培训机构专业力量,弥补校内体育、艺术专项师资短板,丰富课后服务体育、艺术类课程供给,构建“校内主导、社会协同”体教融合、美育协同育人格局,满足学生多样化体育、艺术兴趣、技能学习与特长发展需求,我校拟对课后服务体艺类项目外聘培训机构开展公开比选。本次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益性原则,面向社会择优遴选优质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
二、项目名称:****体艺类项目课后服务外聘机构比选
三、比选人:****
本次比选体艺类项目如下,拟入选机构数量根据报名及评审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比选项目不小于3家,形成充分竞争机制)。
体育类:羽毛球、小轮车、体适能、足球、击剑、乒乓球、射击、国际象棋
艺术类:管乐团、筝乐团
五、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申报体育类培训的机构,须持有当地教育部门或体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鼓励具备体育部门评价****俱乐部参评;
2. 申报艺术类培训的机构,须持有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完成相关备案;
3. 培训内容须在其办学许可或相关备案证明范围内。
(七) 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行为记录;
2. 比选申请人截至比选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体卫艺处
(三)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办学许可/备案证明;体育****俱乐部相关评价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原件备查)。
重要提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比选文件免费获取,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比选邀请在****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普明北路东段568号
联系人:体育类金老师(138****1090)
艺术类李老师(180****9901)
1. 参选机构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或入选资格,列入我校校外**机构黑名单。
2. 学校不向入选机构收取任何“入场费”等不当费用;机构入校开展课后服务严格执行公益性要求,严禁在校园内开展商业宣传、诱导学生报名机构校外课程。
3. 入选机构纳入我校课后服务体艺类校外**机构库,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终止**。
4. 本公告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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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