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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年产250吨塑料制品、5吨金属模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年产250吨塑料制品、5吨金属模具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恩城街道米仓四路59号综合楼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30日 (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159****0064
联系地址:**市恩城街道米仓四路59号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