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划支路六(祥园路-南洋河绿地)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浙江-杭州-拱墅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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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7-10
发布单位: ****
****关于规划支路六(祥园路-南洋河绿地)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 2026-09-28 10:20

****集团****公司:

你司《****公司关于要求对规划支路六(祥园路—南洋河绿地)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查的请示》(杭运建〔2026〕24号)收悉。我委于2026年2****大学****公司编制的《规划支路六(祥园路—南洋河绿地)初步设计(送审稿2026年1月)》开展审查,并向有关单位征求审查意见。结合相关意见,你司**设计单位对文本进行了调整完善,并提交修改文本(报批稿2026年6月)。经研究,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规划支路六(祥园路—南洋河绿地)项目位于**市**区****单元,南起祥园路,北至南洋河绿地,道路长度约300m(以实测为准),道路红线宽度16m—20m,标准段道路红线宽16m,双向2车道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海绵城市设计、景观及附属工程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速度:20km/h。

(三)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四)道路净空: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2.5m。

(五)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沥青混凝土10年。

(六)雨水设计暴雨重现期:P=5年。

三、道路工程

(一)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请设计单位复核平面、纵断面参数,确保路线设计符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CJJ 37-2012)等相关规范要求,并做好与相交道路的衔接。

(二)原则同意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m(人行道)+5m(车行道)+5m(车行道)+3m(人行道)=16m。

(三)原则同意交叉口设计。本项目与规划支路二、祥运路交叉口采用全向交通组织方式;与祥园路T字形交叉口采用T型口全向交通组织方式,交叉口处进行合理渠化展宽。

(四)原则同意路基路面设计。路基路面设计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等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关于进一步强化设计质量的指导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的要求完善。路基必须做到密实、均匀、稳定。

1.车行道路基路面结构:5cm SMA-13型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8cm AC-25C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0cm 5%水泥碎石稳定层(分两层铺设)+20cm级配碎石垫层+不小于60cm工程渣土再生填料(固化土)换填;

2.人行道路基路面结构:6cm 陶瓷透水砖+3cmM10水泥砂浆+20cmC20无砂大孔混凝土+15cm级配碎石垫层+不小于30cm工程渣土再生填料(固化土)换填。

3.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计算固化土相关技术指标,确保路基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

(五)原则同意无障碍设计。人行道设置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并在交叉口人行横道、街坊路口以及被缘石隔断处均设计方便残障人士使用和通行的缘石坡道。位于盲道处的各类检查井采用下沉式,确保盲道全线贯通,合理选择全宽式单面缘石坡道或三面坡缘石坡道,****车行道之间不应设高差。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和《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等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修订版)》(杭建设发〔2023〕208号)的要求完善。

(六)原则同意平侧石设计。平侧石材质采用无机生态石。

四、管线工程

(一)原则同意管线综合设计。道路横断面自东往西布置电力、给水、雨水、污水、燃气、通信等管线设施。管线位置应尽可能避开树池及机动车道。如管线确需埋设在树池内,应满足埋深及行道树种植覆土要求;如管线确需埋设在机动车道内,检查井点位应避开车辆轮迹带。请建设单位牵头,**设计单位、各专业管线单位进一步复核各管线安全间距及覆土埋深要求,做好管线综合优化设计。

(二)原则同意排水系统设计,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现状雨、污水管位及标高等设计参数,继续优化、完善与相交道路排水系统的衔接与匹配,确保雨、污水的顺利排放。对原规划进行调整的雨、污水管道,请设计单位统筹考虑本区域的雨、污水系统布置,进一步复核上下游管道管径、标高等数据,确保调整后的雨、污水系统满足排放要求并取得规划部门同意后实施。落实雨水管道临时排水安全防控措施,避免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雨水主管管径祥园路至规划支路二路段为D1000,规划支路二至南洋河路段为D1200,管材选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主管管径为D300,管材选用排水用球墨铸铁管。检查井均选用钢筋混凝土井。

(四)检查井井盖及雨水口做法参见《城市道路防沉降检查井盖和雨水口技术管理规范》(DB 3301/T 0213-2018)。检查井内设防护网设施,内置统一标志牌,井盖上应标识管线类别。

五、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设施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等规范要求,并按《**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指导意见》(杭建设〔2022〕27号)的要求完善。优化标志牌设置,背板应做封闭处理不得外露,杆件采用黑色哑光杆。智能交通设施纳入交警智能交通信息平台,标志标线及智能交****管理部门核准。

六、海绵城市设计

原则同意海绵城市设计。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人行道下用级配碎石垫层蓄水等海绵措施。区域范围内海绵城市设计应满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指标要求。请设计单位根据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海绵城市设计,做好雨水收集利用和排放工作。

七、景观及附属工程

(一)原则同意景观方案。绿化景观方案、树木迁移需报园文部门审批。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种植行道树时采取树池箅子填平增加步行空间。涉及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道路、人行道铺装、护栏、照明、城市家具等景观应统一设计,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道路沿线的杆件及附属弱电箱体等设施应符合《城市家具设置管理规范》(DB 3301/T 0432-2023)的要求,施工图阶段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的原则对道路沿线的杆箱进一步优化。

八、其他

(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地块出入口的衔接,并对现状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地质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和全面梳理,完善相关专业设计。

(二)随路建设及迁改的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的综合设计技术要求需符合规范及各主管部门要求,建设时序需进一步做好与相关管线产权单位的对接。

(三)后续设计阶段及****加油站等敏感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油站作业、特种作业的,应按规定做好安全管理。

(四)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关于落实**市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建筑垃圾减量化与**化利用管理工作的提示单》等建筑垃圾减量化、**化利用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和利用方案。

(五)请建设单位落实好环保“三同时”、节水“三同时”、城市照明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及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弃渣场所按规定报备。

接文后,按批复要求编制施工图。

参审:市建委过文魁、杨含悦、黄斌勇,市发改委胡黄蔚,****分局高志伟,市园文局胡选奇、孙烨,****支队沙池橙,****执法局李晴,****中心鲁楠,市****管理中心吴青霞,****公司金一泓、金力,****集团栾贺翔、蔡华杰、冯俊悦、陈丹雯,****公司钱峰,市****公司王骞,市海绵办陆瑛,市**北办肖方初,****中心卢天怡,****执法局王舒、夏徐炜,拱****管理中心俞仙亚,****管理局吴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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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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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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