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翠茵巷(明珠街-丁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浙江-杭州-上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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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5-19
发布单位: ****
****关于翠茵巷(明珠街-丁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 2026-09-28 10:15

**市****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对翠茵巷(明珠街—丁桥路)道路工程项目组织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杭土司〔2026〕10号)收悉。我委于2025年10****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翠茵巷(明珠街-丁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2025年10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论证审查。你司**设计单位进行了调整完善,并提交修改文本(报批稿2026年5月)。经研究,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翠茵巷(明珠街—丁桥路)道路工程位于上**丁桥单元,北起明珠街,南至丁桥路,道路设计全长约382m(以实测为准),标准段红线宽20m,一块板断面,机动车双向2车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海绵城市设计、景观及附属工程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等级及设计车速:城市支路,30km/h。

(二)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

(三)建筑界限:机动车道净高≥4.5m;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净高≥2.5m。

(四)沥青路面设计年限:10年。

(五)雨水设计暴雨重现期:P=5年。

三、道路工程

(一)原则同意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请设计单位复核平面、纵断面参数,确保路线设计符合《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CJJ 37-2012)等相关规范要求,并做好与相交道路的衔接。

(二)原则同意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3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20m。

(三)原则同意交叉口设计。本项目与明珠街、兰茵街二交叉口采用T型全向交通组织,交叉口合理渠化展宽,与丁桥路交叉口采用右进右出进行交通组织。

(四)原则同意路基路面设计。路基路面设计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等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关于进一步强化设计质量的指导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的要求完善。路基必须做到密实、均匀、稳定。具体设置如下:

1.车行道路基路面结构:4cm AC-13C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8cm 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0cm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铺设)+15cm级配碎石+不小于60cm固化土。

****部队使用需求,老笕丁路以北西侧人行道按照机动车道路基路面结构设计,面层采用CAC-10细粒式彩色沥青混凝土,与机动车道共板,采用可拆卸机非隔离栏杆隔离。

2.人行道路基路面结构:5.5cm透水砖+3cm PZG透水砂浆+15cmC20透水混凝土+20cm级配碎石+不小于30cm固化土。

3.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计算固化土相关技术指标,确保路基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

(五)原则同意无障碍设计。标准段人行道设置行进盲道,并在交叉口人行横道、街坊路口以及被缘石隔断处均设计方便残障人士使用和通行的缘石坡道。位于盲道处的各类检查井采用下沉式,确保盲道全线贯通,合理选择全宽式单面缘石坡道或三面坡缘石坡道,****车行道之间不应设高差。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建筑和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和《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等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修订版)》(杭建设发〔2023〕208号)的要求完善。

(六)原则同意平侧石设计。平侧石采用无机生态路缘石。

四、管线工程

(一)原则同意管线综合设计。道路下自西往东布置通讯、污水、雨水、燃气、给水、电力等管线设施。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根据规划管位,复核各管线安全间距及覆土埋深要求,进一步优化管位布置,管线埋设在机动车道内时,检查井的位置应避开车辆轮迹带。

(二)原则同意排水系统设计,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预留支管应确保地块雨、污水能顺利接入。请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现状雨、污水管位及标高等设计参数,继续优化、完善与相交道路排水系统的衔接与匹配,确保雨、污水的顺利排放。

(三)雨水主管管径为D400~D800,管材选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主管管径为D300,管材选用排水用球墨铸铁管。检查井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四)检查井井盖及雨水口做法参见《城市道路防沉降检查井盖和雨水口技术管理规范》(DB 3301/T 0213-2018)。检查井内设防护网设施,内置统一标志牌,井盖上应标识管线类别。

五、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设施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2019年版)》(GB 50688-2011)等规范要求,并按《**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指导意见》(杭建设〔2022〕27号)的要求完善。优化标志牌设置,背面不得裸露,杆件采用黑色哑光杆。智能交通设施纳入交警智能交通信息平台,标志标线及智能交通设施设计报交警部门核准。

六、海绵城市设计

原则同意海绵城市设计。标准段人行道采用透水铺装、人行道下用级配碎石垫层蓄水等海绵措施,同时结合周边河道、地块绿化,整体考虑区域内海绵城市措施。区域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去除率等应满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要求。请设计单位根据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海绵城市设计,做好雨水收集利用和排放工作。

七、景观及附属工程

(一)原则同意景观方案。绿化景观方案、树木迁移需报园文部门审批。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种植行道树时采取树池箅子填平增加步行空间,对红线内无法种植行道树的路段,在红线外有条件处做好行道树的补种。涉及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道路、人行道铺装、护栏、照明、城市家具等景观应统一设计,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道路沿线的杆件及附属弱电箱体等设施应符合《城市家具设置管理规范》(DB3301T 0432-2023)的要求,施工图阶段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的原则对道路沿线的杆箱进一步优化。

八、其他

(一)请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单位出入口的衔接,满足重点单位通行保障需要,并对现状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地质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和全面梳理,完善相关设计。

(二)随路建设的给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的综合设计技术要求需符合规范及各主管部门要求,建设时序需进一步做好与相关管线产权单位的对接。

(三)进一步完善输油管保护方案,并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论证。

(四)请建设单位按照《****等部门关于下发〈**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和《关于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化利用方案。

(五)请建设单位落实好环保“三同时”、节水“三同时”、城市照明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及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弃渣场所按规定报备。

接文后,按批复要求编制施工图。

参审:市建委丰国彤、徐安成,市发改委胡黄蔚,****执法局李晴,****分局熊斌,市园文局孙烨,****支队李俊琦,市海绵办陆瑛,****中心(市建委计财处)卢天怡,****中心吴青霞,****执法局陆望定,上**丁兰街道郑伟,****公司阮闯,****集团冯竣悦、栾贺翔,****集团钱峰,****公司周林伦,中国人民**军94865部队邵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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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关于翠茵巷(明珠街-丁桥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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