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生态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委托****承担 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项目(重大变动)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产能建设扩大试验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吉康油田奇探1区块位于准**盆地东部隆起**凹陷,行政隶属于**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奇探1区块新钻26口采油井,2口勘探井转采油井,**4座采油平台,扩建3座已**台,**计量装置5座,**除硫装置5座;**站外集输管道12.58km,**回掺水管道4.5km,新增2具三相分离器、2座加热炉、1具压力缓冲罐等回掺水配套设施。吉28脱水站**分离缓冲罐1具、1座压缩机橇和3套高频脉冲电脱水装置等,配套建设自控系统、通信、电力、防腐、消防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准东采油管理区)
通讯地址:****州**县准东采油管理区
联系人:王建伟
联系电话:138****115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翔
联系电话:0991-****856
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准东采油管理区)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