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石科院****公司****基地项目分析小屋\6000×3000×2700 304 防爆型 预处理+空调(招标编号:****) , 招标人为 ****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分析小屋\6000×3000×2700 304 防爆型 预处理+空调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 1 | 中石化石科院****公司****基地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 1 | 分析小屋\6000×3000×2700 304 防爆型 预处理+空调 | 1.000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产品近五年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使用业绩,必须有至少三家、一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供货范围、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签合同人、合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2. 本次招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若集成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集成该品牌产品近3年内(2023年9月-2026年9月)至少1份相同或类似工况下的分析小屋的集成业绩,且提供该集成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明细(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签合同人、合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本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 效。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3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 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5 项或 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 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2)本次招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小屋内所供分析仪若为代理品牌,投标供应商需取得品牌商的唯一授权。其中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必须为同一品牌。代理授权期限:投标人所提供的品牌授权证书从投标之日起,有效期不低于一年。 (3)1.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为石科院已建成雨水在线监测系统的二期续建项目需求,一期在线监测系统已投入正式运行,并已完成数据的对接上传,本次二期建设在线监测系统需完全承接一期现有数据体系,不得破坏一期系统原有正常运行状态。 对接目标明确,实现二期系统与一期系统的无缝互联互通,完成指定数据双向同步、操作权限统一管控,保障整体系统的业务连续性与数据一致性。投标人需自行完成一期系统的前期调研、对接相应系统数据、联调测试全部工作,承担对接失败导致的一期系统故障、数据丢失等全部责任及所产生的相应费用,最终系统投用,需连续72小时无异常运行,方能配合环保验收。 2.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诺:1.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次投标产品通过本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或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的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复检时业主将配合和协助供货商完成此项工作)。 2.若验收和复检时仪器各类技术指标、测定的数据以及供货商提供的各类调试、检测报告等达不到环保各类指标或要求的,造成无法通过验收和复检,被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产生的再次验收和复检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3.若所供产品无法通过本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或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验收,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承诺:本次报价的二级供应商名单严格参照《****基地项目成套设备内主要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主要元器件供应商清单的函-第二批-0306》(此文件详见技术询价书附录)执行。 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价人对报价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商务条款的偏离都要在询价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询价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询价人明确答复商务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报价将被否决。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9月28日14时0分 至 2026年10月5日14时0分 (**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4100 1518 1100 5020 6506 账户名称:**** 开户行:建行**市王城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9时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
7.异议投诉管理****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sinopec.com。
8.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招标联系人,****@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赵波(185****8066,****@sinopec.com)。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标书费支付完成后可通过邮箱查收(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箱),联系招标业务员获取相应电子发票。支付标书费务必备注项目及招标编号,同时提供以下开票信息(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地址、购买方电话、****银行、****银行账号)。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中石化******公司。电子标服务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组织单位: ****
联系人: 杨阳 联系人: 强霄军
电 话: 185****6137 电 话: 020-****2140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