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心****区1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区1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
项目位置:新**
二、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新**,**银河大街,南至国门大道,西至爱河大街,北至国盛路,规划范围用地约41.61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5年,目标年为2035年。
3.详细规划单元优化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区1号城镇单元为基础。**区1号城镇单元,经核实,单元边界清晰,与城镇开发边界、重要自然地理界线及行政管理范围协调,未对总体规划划定的单元边界进行优化调整。
4.功能定位
立足单元用地结构、建设现状及对外开放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边境口岸发展的战略部署,将本单元建设成为:口岸通关核心承载区、综合交通集散枢纽区、生态绿地协调样板区。
5.用地布局优化
规划用地布局倡导功能混合与节约集约,优先保障公益性设施和绿地开敞空间用地。经营性用地开发应注重与周边功能的协调。本单元内公益性用地(口岸、道路、绿地、市政等)比例100%。
①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约9.18hm2,占总规划范围的22.06%。
②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排水用地。用地面积约0.65hm2,占总规划范围的1.57%。
③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主要为公园绿地。主要用于居民游憩、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绿地。规划区布置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1.82hm2,占总规划范围的4.37%.
④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主要为其他特殊用地。主要用于边境口岸的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29.96hm2,占总规划范围的72.00%。
具体详情******局官方网站(网址:zrzy.****.cn)查阅。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0415-****557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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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