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市中心城区合作区3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公示

审批
辽宁-丹东-振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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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3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8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心****区3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心****区3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

项目位置:新**

二、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新**,北临中央大道、南至国祥路、西起银河大街、**鸭绿江大道,面积共33.60公顷。

2.单元管控目标

严格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区3号城镇单元的功能定位与管控要求,立足片区区位优势与发展基础,以功能集聚、配套完善、生态协调、品质提升为核心管控导向,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商业空间**配置。统筹地块开发强度、交通承载、市政配套与生态环境,完善中心****区商业服务功能,提升片区综合承载能力,打造功能复合、业态优质、风貌精致的现代化城市商业配套片区。

3.功能定位

结合中心****区3号城镇单元的区位条件,其地处**发展轴(国门湾地),属商贸金融、旅游休闲和居****商贸功能区。

4.用地布局优化

本次规划片区坚持功能混合、集约高效的布局模式,优先保障地块公共开放空间、绿化配套及交通集散空间,统一片区商业用地开发管控标准,实现业态集聚、布局规整、配套均衡。

①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地块用地分类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主要承载商业消费、餐饮休闲、便民服务、商务配套等功能,形成规模化、集聚化的商业服务片区,支撑中心****区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85公顷,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占本规划区总用地的11.46%。

②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6.02公顷,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占本规划区总用地的17.92%。

③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00公顷,为排水用地(1302),占本规划区总用地的2.98%。

④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22.73公顷,为公园绿地(1401),主要用于居民游憩、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绿地,占本规划区总用地的67.64%。

具体详情******局官方网站(网址:zrzy.****.cn)查阅。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0415-****557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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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附件:****中心****区3号城镇单元局部详细规划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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