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机房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9月24日
1、采购内容:********中心机房一期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中心机房一期建设项目 | **** | **省**市**区杨金路139号**外包产业园D2号楼五层526号 | ****847.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9.60分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
邢军、于芬梨、李晓凯、周丽娟、李兆芃(采购人代表)
收费标准:具体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成交)投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36246元。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尉路18号
联系人:张勇
联系方式:0371-****6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
联系方式:0371-****2507 0371-****8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奔
联系方式:037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