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补划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深汕特别**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补划方案编制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补划方案编制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已完成并提交中期成果,此后按照工作安排,需根据最新形势修改完善项目成果,重新开展成果报送、审查等工作。现拟对合同进行延期,并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因如下问题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结题。一是上级政策变化。根据《******厅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粤自然资函〔2025〕829号),补划地块必须含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含补充耕地、耕地集中整治区、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各类子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或提质改造耕地,且该耕地对应的子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或开展耕地质量相关验收或获得地市自然**部门出具的耕地相关核实认定意见。补划地块未含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或提质改造耕地的,不得逐级审核通过,不予上报自然**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我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包含垦造水田二期项目,截止2026年10月,该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工作。二是上级审核意见。2026年4月,我局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局审核,全域永农调入地块需为已正式启用的国土变更调查中的耕地(当时为2024年变更调查),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的新增耕地均为2025年变更调查“一上”数据中的耕地,尚不满足调整要求,市局建议待2025年变更调查数据正式启用后再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省深****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市深汕特别****财政局 地址:**省**市**县鹅****区管委会**楼1栋406 联系电话:0755-****0803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