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6宁洛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曹庄、嘉山服务区污水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G36宁洛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曹庄、嘉山服务区污水改造项目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安****经济开发区**西路18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工0550-****10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蓓蕾 0550-****51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4日9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价(元) | ****421.55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杨大春 |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13397 | ||
| 工期(日历天) | 第一阶段不高于9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不高于9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价(元) | ****000.00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怀成 |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74760 | ||
| 工期(日历天) | 第一阶段不高于9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不高于9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价(元) | ****530.51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许辉 |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09097 | ||
| 工期(日历天) | 第一阶段不高于9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不高于9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8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1831元;专家评审费:35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周蓓蕾,联系电话:0550-****51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