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6-01117
2.项目编号: ****
3.项目名称: ******园区玩教具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43.00 万元
6.最高限价: 43.0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7.采购需求: ******园区玩教具项目,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参数
8.合同履行期限: 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否则是无效投标。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5.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 2026年9月29日00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0日23时59分(**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 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2.开启方式: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标书代写
2、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 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63.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3、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 址:**县漕河 镇漕河大道 200 号 电 话:0713-****067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qc.****.cn/#/home)》上发布。
5、 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9919,027-****0911。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县漕河镇豁口路 172 号
联系方式: 180****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2号万豪郦晶园至尊阁5-106号
联系方式: 159****66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 159****6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