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省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勘察设计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省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22 16:2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 ||||||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 | 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 | ||||||
更正日期 : 2026-09-28
3、其他补充事宜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现对各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作如下回复:
异议1:招标文件多处服务期限约定不一致,存在矛盾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8)、第五章发包人要第 5.2条款(P94)约定: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质量和时间要求(P67)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请回复服务期限约定以哪个为准。
回复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均修改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异议2:第四章合同条款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工作内容描述不一致
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4.2.2 技施设计阶段第 3 条(P90)原文: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建设实施设计阶段第 3 条(P63-64)原文: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T290-2024)对移民设计的相关工作内容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T442-2024)对移民实物调查的相关工作内容要求(P23-P25)、《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T197-2026)11.1小节对移民征地测量的相关工作内容规定(P138-P143),临时用地复垦后分配工作不属于移民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职责,结合第一版招标文件内容,建议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该条后半句:“****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以保持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相应表述一致。
回复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修改为“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
特此澄清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碧阳街道碧阳大道城南印象商务楼4楼
联 系 方 式: 0857-****872/135****43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小孟街道西江路1号
联 系 方 式: 0851-****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