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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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省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勘察设计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省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22 16:2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 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

更正日期 : 2026-09-28

3、其他补充事宜

编号:002

各投标人:

现对各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作如下回复:

异议1:招标文件多处服务期限约定不一致,存在矛盾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8)、第五章发包人要第 5.2条款(P94)约定: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质量和时间要求(P67)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请回复服务期限约定以哪个为准。

回复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均修改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异议2:第四章合同条款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工作内容描述不一致

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4.2.2 技施设计阶段第 3 条(P90)原文: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建设实施设计阶段第 3 条(P63-64)原文: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T290-2024)对移民设计的相关工作内容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T442-2024)对移民实物调查的相关工作内容要求(P23-P25)、《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T197-2026)11.1小节对移民征地测量的相关工作内容规定(P138-P143),临时用地复垦后分配工作不属于移民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职责,结合第一版招标文件内容,建议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该条后半句:“****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以保持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相应表述一致。

回复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政府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后的分配工作”修改为“按权属分解核定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

特此澄清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碧阳街道碧阳大道城南印象商务楼4楼

联 系 方 式: 0857-****872/135****436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小孟街道西江路1号

联 系 方 式: 0851-****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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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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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夹岩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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