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20、21、22、23地块(平**项目)修改启动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简称“金江控规”)地块编号****、20、21、22、23位于**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与海榆西线交汇处东南侧。为推进平**项目建设合理确定用地开发条件,拟对涉及本次修改的****、20、21、22、23地块进行边界优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涉及金江控规****、20、21、22、23等5个地块。调整前,****地块面积约5210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上限3.0,建筑密度上限30%,建筑限高65米,绿地率下限30%;CMJJ-03-20地块面积约15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无规划控制性指标;CMJJ-03-21地块面积约10085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2.0,建筑密度上限25%,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下限40%;CMJJ-03-22地块面积约293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容积率上限0.6,建筑密度上限35%,建筑限高35米,绿地率下限30%;CMJJ-03-23地块面积约90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无规划控制性指标。
本次调整主要对相关地块进行合并拆分,以及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确定用地性质。调整后,****地块拆分为****(01)和****(02)地块,面积分别为11404平方米、104136平方米,用地性质分别为商务金融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CMJJ-03-20地块面积约51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CMJJ-03-21地块面积约359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CMJJ-03-22地块面积约293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CMJJ-03-23地块面积约53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以上调整后地块未标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性指标变化情况的,较调整前不发生改变,具体地块控制指标以启动规划调整后修改方案确定。
二、公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告:****政府网站http://chengmai.****.cn/);****公众号。
(二)现场公告。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规划岗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金马大道105号****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0,咨询电话:0898-****6580。
特此公告。
****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