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盖德镇盖德村兴泉铁****广场一层商业01-15共计15间店面欲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时。
二、投标地点:********中心九楼)。
三、投标标的:盖德镇盖德村兴泉铁****广场一层商业01-15共计15间店面商业房地产。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26年10月19日下午17时止。
五、报名条件: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公告和《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六、报名地点: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凭银行转账凭证在在规定时间内到浔中镇浔北路40号2****集团三楼305室报名,方可取得投标权。
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须于2026年10月19日下午17时前转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汇入(拒绝现金缴存),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盖德镇盖德村兴泉铁****广场投标保证金”,汇达时间****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如无注明投标保证金用途或者用现金汇入造成保证金无法归类无法退回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租赁期限:5年,特殊情况以实际交付起算。
九、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1358 0101 0400 33635
备注:****店面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每个标的设有投标底价,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投标,即在招标人确定的起始投标底价的基础上进行投标,并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当最高标价相同时,由同标价的投标者再次进行投标确认中标者,再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中标者经确认后,当场由招标人发给中标者中标通知书,中标者应当场签收(拒签中标通知书或放弃中标权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七天内退回。
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投中所报编号店面的,无需另外缴交投标保证金,当场可直接参与剩余店面中未有报投的任一店面直至中标为止,中标方式以重新填写招标人当场发放的《投标报价函》按以上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招标结束。
| 租赁对象 |
租赁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m2) |
月租金(元/月) |
| 商业01 |
店面 |
92.90 |
1110 |
| 商业02 |
店面 |
72.81 |
880 |
| 商业03 |
店面 |
74.49 |
900 |
| 商业04 |
店面 |
153.04 |
1830 |
| 商业05 |
店面 |
155.96 |
1770 |
| 商业06 |
店面 |
155.96 |
1770 |
| 商业07 |
店面 |
339.08 |
3600 |
| 商业08 |
店面 |
162.49 |
1950 |
| 商业09 |
店面 |
163.16 |
2040 |
| 商业10 |
店面 |
166.26 |
1980 |
| 商业11 |
店面 |
166.26 |
1980 |
| 商业12 |
店面 |
170.43 |
2030 |
| 商业13 |
店面 |
199.53 |
2500 |
| 商业14 |
店面 |
55.91 |
660 |
| 商业15 |
店面 |
61.50 |
730 |
十一、招投标规则:本次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及截止投标时间到达现场不足3人,不进行投标。投标者应按要求应写明投标价金额(按整十的倍数进行填写)、姓名和时间。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应一致,不符者以大写为准。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金额、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金额、投标书放空未填写、投标时间中途离开投标现场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标,投无效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最高投标价低于标底价,则该标的为流标。出现以上情况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投标。
十二、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中标者不能经营有污染、封建、屠宰鸡鸭等项目,不能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中标者须在中标后三天内携带中标通知书原件、身份证明等有****集团资产运营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
十四、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纳的保证金。
十五、店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无违约)退回本金。
十六、租金及水电费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首月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付清,电费水费采用智能电表水表预缴交方式进行缴交。
十七、本投标公告未尽事项,另见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十八、本公告及《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联系电话:189****1520(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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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