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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中心: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五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88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计划管理。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实施计划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计划。项目计划如需调整须报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实施。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合理制定进度计划,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规范资金管理。按照《**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6〕16号)要求,严格执行帮扶资金支持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财政资金重复的规定,切实规范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绩效。项目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区级验收合格后各相关单位要将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四、强化项目监督与验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口项目的业务指导,并督促做好进度、质量管理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施工资料收集与整理、汇编归档等工作,对验收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区水利局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开展各项目抽查验收工作。
附件:
1、附件1: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xlsx
2、附件2:2026年**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实施计划.xlsx
3、附件3:2026年**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畅通“中梗阻”渠道)项目实施计划.xlsx
4、附件4:2026年**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项目实施计划.xlsx
**** ****财政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