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省智能化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工程(一期)联合车间智能生产线采购项目于2025年07 月22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8月18日在**市六楼开标室(2)开标,并于2025年08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 | 华工****公司、中基****公司 | ******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00000 | ****90000 | ****42000 | |
| 质量(如有)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朱雄伟 | 王法斌 | 张朝奇 |
| 证书 名称 | / | / | / | |
| 证书 编号 | / | / | /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5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省智能化新能****指挥部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传真):150****336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景阳大道8-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189****5865
3、行政监督部门:****政府****管理局
地址:****川路3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17
备注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