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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28 |
| 名称: | **松****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电站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28 | |
| 主题词: | |||
《**松****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220****电站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编号:441********025******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项目拟在**湖金多港片区共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5008公顷,涉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枫树坑排渠绿化配套工程,前者旨在落实“十五五”****电站建设要求、完善**湖220kV电网结构,后者拟将现状草地(规划为陆地水域)调整为公园绿地以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区域生态空间布局。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湖组织编制了本方案,经我局审批后对**湖城镇开发边界的新**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总面积为1.5008公顷,使用后相应地块均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
四、批准机关:******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9月22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