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港水厂110kv线路工程土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水厂110kv线路工程土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五接镇。
(2)工程规模:本工程包含架空土建工程、电缆土建工程两项内容,架空土建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杆塔灌注桩基础施工;电缆土建工程主要包含电缆排管、拉管、电缆手孔井、电缆沟等前期预埋工作施工。项目财政审核**工程费654万元。
(3)监理合同估算价:约9万元。
(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5)监理服务期:项目前期+施工工期+保修期,预计施工工期为100天,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费用不另增加。
4、本工程监理分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自2023年9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1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监理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①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以上三项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规模及参数要求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
④业绩为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非同一人,该业绩不予认可。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标书代写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主体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提供由原建设单位出具“主体工程已完工,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年10月13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登录“**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获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单位信息后,重新登录**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tzqzjypt.****.cn:8090/TPBidder。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10月1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tongzhou.****.cn)网上发布。
11、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2、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薛陈
联系电话:150****01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陶兰
电话:0513-****3366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