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梅山**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澄清或补充:
一、经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审核单位确认,本项目原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点风景石定额工程量有误,现对该点风景石清单综合单价进行修正。招标控制价中绿化工程的第33项点风景石(龟纹石A)由原清单综合单价2.62元/块修正为2719.08元/块,第34项点风景石(龟纹石B)由原清单综合单价1.01元/块修正为1087.64元/块,招标控制价总价由原****402元修正为****712元。
原提供的招标控制价pdf文件中部分工程量显示不全,以重新提供的“梅山**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重新提供).PDF”文件中的工程量为准。
现重新提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投标人应在附件处及时下载。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更正为:****712元,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更正为****712元,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更正为****555.2元至****326.4元,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招标公告中“3.2业绩要求”内容更正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627.2元)的绿化景观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第(2).②款更正为:“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42205.26元(不含税)。”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二.资信标评审表》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经验(5分)的评分标准中“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即****402元)及以上的,得3分;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即 ****122 元)及以上的,得2分,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即 ****841元)及以上的,得1分。”更正为:“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即****712元)及以上的,得5分;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即****169.6元)及以上的,得3分;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即****627.2元)及以上的,得1分。”标书代写
六、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具有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