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县桂宁医院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四川-泸州-泸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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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28 14:12

泸市环**建函〔202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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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医院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利用**玉蟾大道明星路150号、152号、156号1栋3楼4楼闲置商业用房进行改建,建筑面积1327.51m2,将原有院区整体搬迁,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配套B超、心电图等检验设备,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40张。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8万元。

****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608-510521-04-01-605966】FGQB-0247号)。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位于楼栋东侧,远离人员进出通道,化粪池为地埋式,其余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设置检修人孔及通气管。加强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废水收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及维护,进行雨污分流、医疗废水分类预处理,各排污单元单独收集预处****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取“化粪池+A/O生化接触氧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及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生活垃圾、中药药渣、医药包装材料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集中收集,交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处理站、医疗废物贮存库等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加强监测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八)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总量控制: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项目不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主动进行排污许可管理。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生态****执法大队将本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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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办事处,**卫生健康局,****管理局,**生态****执法大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