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公司2026-2027年度生产物资集中采购
2.2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
2.3工程概况:
大藤峡水利枢纽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河段大藤峡峡谷出口的弩滩处,控制西江流域面积的56.4%、西江水**量的56%。控制洪水总量占**站洪量的65%,是一座集防洪、航运、发电、水**配置、灌溉等综合效益于一体的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发电厂、枢纽、船闸、**重要防护工程生产运行和检修所需的设备配套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化工类、通用耗材、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等生产物资集中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货物本体供货、包装、保管、运输、保险、交货、参与验收、验收不合格产品的退换货、安装(若有)和调试(若有)、附带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技术条款。
2.5合同期限及交货期:
合同期限12个月,自2026年11月至2027年10月止,实际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需求通知后,应在投标承诺的交货期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注:国内生产物资须在收到买方供货需求通知后30天内交货,进口物资原则上在收到买方供货需求通知后90天内交货)。合同期限到期后,若出现合同期限内已发出买方供货需求通知未完成供货的情况,则合同相关条款延续到所有订单全部完成供货及结算为止。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电力企业(电网、发电厂或水利枢纽)生产物资(包括备品备件或工器具)的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注: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所独立承担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项目,以联合体或分包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被视为不符合要求,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及合同金额。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在最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6章)。标书代写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应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截图(附在上述承诺书后面)。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不符合上述3.1~3.5款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