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高新区桂溪街道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科技孵化园7号楼3楼301室 | 569,000.00元 | 97.5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300 | C****0300 社会工作服务 | 网络理政外包服务采购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之起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阙丽群、钟燕、余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成交人支付,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备案编号:510********200004370[2026]00214。
2.采购品目名称:C****0300 社会工作服务。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70000(元)。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共10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5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7.支付方式: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第一季度考核合格,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第二季度考核合格,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4)第三季度考核合格,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5)第四季度考核合格,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6)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4330,地址:**市人民路90号。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路6号
联系方式:028-****8903
名称:****
地址:**省**市**市**市**市石桥镇回龙大道6号2栋19层13号、14号
联系方式:028-****0010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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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